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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

时间:2023-11-02 13:41:07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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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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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

  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

  《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是相当广泛的。该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这里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具体包括:

  1.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有两种,即依照企业法注册登记或者经批准成立的企业和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1)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企业。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环球职业教育在线 于谷顺主讲

  2.个体工商户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雇工6人以下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虽然不是企业法人,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安全生产也必须适用《安全生产法》。

  3.公民

  公民一人或者数人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人员,是最小的生产经营单元,也要遵守《安全生产法》。

  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有两种: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许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也属于该法调整。

  (二)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界定,应当把握以下3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千差万别,法律不宜也难以做出统一的规定。

  (2)相关安全生产立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3)安全生产条件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都要具备,并需不断补充完善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全面领导和决策的地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首先要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的六项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负责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决策并组织实施。 环球职业教育在线 于谷顺主讲

  (2)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副职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按照分工,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专职负责。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专设或者指定的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分工,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班组长是生产经营作业的直接执行者,负责一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重大。班组长应当检查、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5)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从事生产经营作业的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坚守岗位,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将安全投入列为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之一,从3个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的标准

  (二)安全投入的决策和保障

  有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的标准,还要通过决策予以保障。为了解决谁投入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根据不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的决策主体的不同,分别规定:

  (1)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其决策机构董事会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

  (2)非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 环球职业教育在线 于谷顺主讲

  (3)个人投资并由他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其投资人即股东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

  (三)安全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

  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由于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不足导致的后果,即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投入的决策主体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

  1.什么叫事故?

  答:事故是指人们在有目的地进行生产劳动中突然发生意外事件,迫使生产暂时停止或人员受到伤害。事故是生产实践异常的突变。

  2.什么是安全?

  答:安全是指没有受到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3.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4.什么叫把三违?

  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5.什么叫四不伤害原则?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6.什么叫四不放过原则?

  答: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事故伤害程度

  答:分为轻伤、重伤、死亡。

  8.什么叫轻伤?

  答: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9.什么叫重伤?

  答: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规范、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损失超过105个工日。

  10.什么叫责任事故?

  答: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11.什么叫非责任事故?

  答: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

  12.什么叫破坏事故?

  答:是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13.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能否按工伤事故处理?

  答: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部门的调查,确认系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14.我国目前的安全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企业全面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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