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效力
导语: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下面和小编来看看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效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效力
第一单元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效力
生效 |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
无效 | 全部或部分无效情形 | (1)因违反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公平等原则 |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
(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 ||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无效 | 无效有争议 |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法律后果 |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
(2)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
(3)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 ||
(4)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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