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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财税》讲义: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

时间:2020-11-13 17:02:07 经济师 我要投稿

经济师《初级财税》讲义: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

  导语: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我们一起来看看经济师的相关考试内容吧。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

  (一)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是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要予以免除。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筹权益性投资收益:

  (1)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2)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收入的确认

  企业一般收入项目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但以下收入项目的确认除外: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8.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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