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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题及答案

时间:2023-12-16 21:30:15 金磊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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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中《民法》的模拟试题,需要考试的考生可以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题目,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3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题及答案,欢迎阅读!

2023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题及答案 1

  1.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陪审员李某是原告王某的配偶,而李某并未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视为当事人放弃申请回避的权利,继续审理

  B.裁定终止诉讼

  C.判决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

  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原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甲因向乙借款2万元过期未还而发生纠纷,被乙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延期偿还,并由丙为甲偿还提供担保,双方签字盖章记入笔录,并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送达时丙拒绝签收。后乙因甲拒不还款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财产,对此法院应当:( )

  A.依法执行。

  B.向丙送达调解书后再执行。

  C.以调解书没有生效为由,拒绝执行。

  D.以调解协议违反丙的意愿为由,拒绝执行。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第11条规定,调解协议可以约定由第三人提供担保,法院应当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3.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撤销案件

  B.裁定诉讼终结

  C.延期审理

  D.裁定中止诉讼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32条

  4.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本案的工作

  B.除了非诉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

  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

  D.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是否公开审理有处分权,但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两审终审制的两种例外:(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故B错误离婚案件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畴,但若涉及个人隐私,则应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畴

  5.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赔偿名誉损失费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法院查明乙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甲的名誉权,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干扰,遂判决乙赔偿甲名誉损失费2万元,并在本地日报上赔礼道歉,恢复甲的名誉。关于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参考答案:B

  6.王某和牛某离婚诉讼一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进行了长期的细致耐心的调解,直到双方当事人都达成和好的调解协议后方才结案,并将制作好的调解书送达双方的单位。王某在送达之后反悔,不愿意签字,法院于是进行了留置送达。本案中违反法律的地方有:( )

  A.离婚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B.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对案件进行了长期细致耐心的调解

  D.对王某实行留置送达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离婚诉讼一般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当然也可以制作调解书,因此B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9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因此C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84条的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因此D项错误

  7.杨某和王某之间的借贷纠纷经过甲市某基层法院一审后,双方都未对判决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在执行时,甲市检察院认为此案中杨某向王某借款的合同原件系伪造,遂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在此案的再审过程中,杨某和王某达成协议,王某同意杨某返还其借款的60%,并不要求利息。之后双方请求制作调解书,终结诉讼。法院以检察院不同意为由拒绝制作调解书,指出将继续审理,在当事人双方充分辩论之后,查明案件真相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此案中诉讼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哪些原则?( )

  A.检察监督原则

  B.处分原则

  C.辩论原则

  D.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判决确有错误而提起抗诉,并不违背检察监督原则,但干预当事人的自愿和解却是违背了检察监督原则,A项符合题干要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达成和解,并通过撤诉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调解书的形式终结诉讼因此法院不同意作出调解书的行为违反了处分原则,B项符合题干要求本案中没有侵犯当事人辩论权的地方,因此C项不符合题干要求本案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而法院仅以检察院不同意为由拒绝调解结案,是违背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D项符合题干要求

  8.甲是A国驻中国的大使馆的外交官员,其夫乙为B国人,在圣诞期间来中国游玩。乙随导游团参观了几处景点,但导游丙并没有提供旅游协议上约定的服务,并且态度恶劣,还串通旅店对团员高昂收取住宿费。乙向法院起诉丙,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在诉讼中丙提出反诉,要求乙支付未缴纳的旅行费。关于此案的审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为乙提供翻译,即使乙的中文很流利

  B.丙若向乙提起反诉,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因为乙享有司法豁免

  C.乙可以聘请A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但只能以非律师身份参加诉讼

  D.乙可以用英文提交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本案乙因私人事务涉及诉讼,因而不享有司法豁免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涉外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及要求依法受理并审理

  9.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全过程,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同样可以依法进行辩论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公示催告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执行程序以实现法院生效裁判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并不适用辩论原则辩论原则的享有者是案件当事人,证人不享有

  10.当事人的下列诉讼行为中符合处分原则的有:( )

  A.某公立中学将损害其校舍的社会青年梁某等人诉至法院,后该校校长察觉梁某为其远房亲戚,该学校即仅要求按照其实际损失额的一半赔偿

  B.某演员以作家程某新著损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赔偿精神损失100万元并赔礼道歉,后经媒体曝光后,该演员又主动将赔偿额降至1元

  C.周某因盖房采光问题和邻居李某发生纠纷,李某将周某诉至法院,后经协商和村委会调解,李某与周某达成了一致意见,遂向法院申请撤诉

  D.A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万元,B公司承认了侵权事实,也同意按照A公司的请求赔偿6万元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谓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但这种处分权并非绝对,即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公民个人的利益故BCD项为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正确而A项中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公民个人的利益,错误。

  甲与乙打架时,丙正好路过,不慎被丢来的石块砸伤,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根据案情回答11-12问题:

  11.若丙以审判员丁和甲有师生关系为由申请丁回避,以书记员戊是乙的姐夫为由申请戊回避,则对于丁、戊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 )

  A.丁和戊的回避都由审判长决定

  B.丁的回避由合}义庭决定,戊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C.丁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戊的回避由合议庭决定

  D.丁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戊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参考答案:D

  12.在丙提出回避申请之后,法院作出回避决定之前,关于丁和戊的说法错误的有:( )

  A.丁可以继续参与合议庭对案情的讨论工作,戊应当暂停工作

  B.丁应当暂停工作,戊可以继续进行法庭审理的记录

  C.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丁和戊都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工作

  D.除案件情况特殊外,丁和戊都可以继续参与本案的工作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6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因此只有C项正确,其他各项都错误

  中国甲公司诉外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13-16题:

  13.在下列选项中,关于本案中合议庭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因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合议庭应当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B.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且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中外双方可以与法院协商,建议合议庭中是否应该有人民陪审员参与

  C.本案合议庭组成,可以由该人民法院院长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D.本案合议庭组成,可以由该人民法院院长指定3名审判员组成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第一审民事案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组成,而本案属于一审案件,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是由法院决定的,当事人无权决定,甚至无权建议,这是与仲裁程序的不同之处,所以B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4.《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所以A选项应鸦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其是向审理本案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非上级人民法院,所以C选项应鸦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D选项应选。

  14.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齐某组成合议庭,付某为书记员,胡某为翻译人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为了锻炼审判员的业务能力,方某可以指定常某作为本合议庭的审判长

  B.第一次开庭时,甲公司发现付某是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表弟,于是要求其回避,则该决定应由合议庭作出

  C.第一次开庭时,乙公司发现齐某是甲公司诉讼代理律师钱某的老师,于是要求其回避,如果常某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该决定应由常某作出

  D.第二次开庭前,乙公司发现胡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员工,于是要求其回避,则该决定应由方某作出

  参考答案:D

  15.第二次开庭前,乙公司发现院长方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员工,经乙公司的申请,方某被决定回避,法院另安排孙某替代方某参加合议庭。那么此时该案已经经过的诉讼程序效力如何?( )

  A.已经过的诉讼程序全部无效,重新进行

  B.由审判长决定是否重新进行

  C.由当事人决定是否重新进行

  D.已经经过的诉讼程序有效,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参考答案:D

  16.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是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大学同学,于是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在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甲公司申请的决定期间内,常某原则上不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

  B.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C.如果法院决定常某不必回避,而甲公司不服的,那么其可以在接到决定时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如果法院决定常某不必回避,而甲公司不服的,在甲公司申请复议的期间内,常某原则上应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除非有紧急情况

  参考答案:ACD

  17.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后大唐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而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3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

  问题:

  (1)对于王某与程某的离婚案件,法院派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法院是否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为什么?

  (3)本案中王某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回避是否恰当?本案中由张某作出回避的决定是否恰当?驳回王某的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4)在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黄某应否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

  (5)本案中法院的复议时间是否恰当?复议期间,黄某是否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

  参考答案:

  (1)法院派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婚姻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而且本案不属于疑难复杂案件,所以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2)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因为王某提出了申请。

  (3)王某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回避的申请是恰当的,因为回避申请可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者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张某作出回避的决定是恰当的,因为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是正确的,因为黄某既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也与本案无利害关系,同时也不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4)黄某应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5)法院的复议时间是恰当的。在复议期间,黄某不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题及答案 2

  一、单项选择题

  1.甲是一书法爱好者。乙前往韩国首尔出差,甲口头委托乙为自己代买某种高级毛笔10支,回来后甲如数支付款。乙出国不久,甲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乙不知甲已经去世,仍精心挑选了甲需要的高级毛笔10支,价值5000元。乙回国后,甲的儿子丙以父亲已经去世,自己不需要毛笔为由拒绝接受毛笔和支付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甲已经死亡,乙的代理行为无效

  B.乙的代理行为经过丙的追认后有效

  C.丙有权决绝接受毛笔,并拒绝支付5000元价款

  D.丙应当接受毛笔,并支付5000元价款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代理关系的消灭,委托代理人不知情的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担

  2.美羊羊参加灰太狼的生日Pany时很想吃比萨饼。美羊羊在借用灰太狼的手机打电话时,又偷偷地以借用的手机给必胜客打电话,并以灰太狼的名义订购了3个比萨饼,要求必胜客送到灰太狼家中,必胜客如期送至。关于美羊羊叫外卖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构成表见代理,必胜客有权要求灰太狼支付价款

  B.构成无权代理,灰太狼有权拒绝支付价款

  C.构成间接代理,必胜客有权选择要求美羊羊或者灰太狼支付价款

  D.构成自己代理,美羊羊应承担全部责任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美羊羊不具有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此处对于美羊羊借用灰太狼的手机,以灰太狼的名义订购比萨饼,必胜客是否有理由认为美羊羊具有代理权是关键一般认为表见代理有三种形态:一是外表授权的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持有被代理人盖有公章的合同书等,此处显然不属于外表授权的表见代理;二是特定关系的表见代理,即表见代理人具有某种商业上的身份关系,如客户经理等,此处也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三是容忍的表见代理,即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反对,此处也不属于此种情况因此本题所涉及的是一般的无权代理,依照《合同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故本题选项为B

  3.王某因装修房屋与甲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5万元,包括室内装修、墙面粉刷、洁具、灯具安装等内容。王某交付工程款,甲公司出具了发票。甲公司派业务员李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王某家的装修工程。王某后又与李某、张某达成协议,为其安装中央空调未包括在王某与甲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之中,工程款为7万元。该款由李某、张某出具收条,款项未入公司账户。工程竣工后,甲公司为造价5万元的工程部分出具保修单。因王某家中央空调出现质量问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此引起纠纷。对该中央空调装修部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C.甲公司应与王某分担责任

  D.甲公司应与李某、张某对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表见代理问题根据《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甲公司虽然派李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王某家的装修工程,但在王某安装中央空调上,甲公司既没有将该内容订入装修合同,也没有对该部分工程款出具发票和工程保修单,王某没有理由相信该部分工程已经由李某和张某代理公司作出决定,从而公司应当对该部分工程负责,即李某和张某的行为并未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不应对该工程负责故本题答案为A项

  4.张某为甲公司的采购员,持有甲公司盖有公章的合同书外出采购螺纹钢。张某因手包丢失,被王某所捡。王某是乙公司的采购员,知道张某手包中合同书的用处。张某丢失手包后,立即向甲公司报告,甲公司立即在报纸上刊登了作废丢失合同书的声明。该声明刊登后的第二天,王某利用该合同书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约,丙公司1月发出钢材,被王某所卖后,其下落不明。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遭甲公司拒绝,因此产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甲公司应支付该款项

  B.乙公司应支付该款项

  C.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共同支付该款项

  D.甲公司不应支付该款项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表见代理的认定问题张某丢失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被王某捡到后用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该合同对甲公司是否发生效力?如果甲公司没有进行公告或者王某是在甲公司公告之前利用该合同书与别的公司签订合同,则构成表见代理而本案中,甲公司对丢失的合同书已进行公告,且王某与丙公司签订合同是在公告之后,则不认定为表见代理成立,该合同对甲公司不具有效力,甲公司不应支付该款项至于王某所属的乙公司应否支付该款项,因为丙公司不是与乙公司签订合同,而是与甲公司签订合同,故乙公司不应支付该款项王某所为的行为应为个人行为,与乙公司无关至于本案应如何处理,因王某所为的行为为个人行为,甲公司拒绝承认该合同的效力,该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王某自己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5.张某开一家小商店,某日,张某因急事需要离开,遂叫来店看望自己的好友王某代为看店。恰好赵某到商店购物,王某将店里挂着的一套西服卖给了赵某。不料,该西服是张某的弟弟准备结婚用的,张某赶紧找到赵某,要求退衣还款,赵某不同意,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买卖行为无效

  B.王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买卖行为有效

  C.西服买卖显失公平,赵某应该退衣还款

  D.西服买卖乘人之危,赵某应该退衣还款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特定关系中表见代理的认定及法律后果问题因特殊关系的存在,使他人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本题中,张某仅委托王某照看商店,并未授权王某出售西服,但王某以商店营业员的身份与赵某签订合同,赵某有理由相信王某有代理权根据《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与赵某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二、多项选择题

  6.某商场给某商贸公司签发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代买100台春兰空调。商贸公司见今年夏天天气炎热,空调销路好,海尔空调更是畅销,于是以商场的名义自主决定向某空调销售公司购买了100台春兰空调又购买了100台海尔空调,空调销售公司虽然查看了商贸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但为了做成生意,仍与其签订了合同。对商贸公司与空调销售公司签订的合同,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A.购买海尔空调的合同为有权代理行为,该部分合同有效

  B.购买海尔空调的合同为越权代理行为,该部分合同无效

  C.购买海尔空调的合同为越权代理行为,该部分合同可撤销

  D.购买海尔空调的合同为越权代理行为,该部分合同效力未定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越权代理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依《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故本题选项为ABC

  7.甲商场业务员周某到乙电器公司采购冰箱时,见乙电器公司正在优惠销售微波炉,便欲购买,但因未得公司授权无法购买。乙公司负责人吴某为作成生意,就说,先签订合同再说。周某遂以甲商场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微波炉的合同。合同签订了,乙公司催告甲商场于10天内追认该合同。甲商场因购得另款微波炉,没有表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周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

  B.周某的行为为无权处分

  C.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拒绝追认

  D.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追认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效力问题周某未取得甲商场的授权以甲商场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无权代理行为,对无权代理行为,依《合同法》之规定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对该行为,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催告本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追认,本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8.北方某市甲商场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在暖气没有供应之前以及在暖气停止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对普通家庭大为有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现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丙公司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代理甲商场购买浴室暖风机的行为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B.乙代理甲商场购买浴室暖风机的行为为无权代理行为

  C.甲商场应当付款

  D.甲商场有权拒付货款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无权代理及其后果问题本案中,乙并无购买暖风机的代理权,其自行决定以甲商场的名义签订合同构成超越代理权的行为,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因无权代理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被代理人可以追认而使之有效,也可以拒绝追认而让其无效本案中,甲商场接受丙公司的履行,并实际对外销售暖风机,可认定为追认了行为人乙的代理权,乙代理甲商场与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由效力未定的合同转为有效合同因此,甲商场应受该合同的约束,享受该合同的权利和承担该合同的义务,甲商场以乙未经其授权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其追认以后不具有效力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项为BC

  9.甲原籍是山区茶乡。春节期间,甲回原籍探亲,同事乙委托甲买上等茶叶10斤,并付款1000元。但春节期间无茶叶出卖,甲将情况告之乙,乙说你转托一人在春天3月再买吧。在回城前的一天晚上,丙正好前来探望甲,于是甲便委托丙代乙买10斤上等茶叶,丙应允。甲将1000元放在信封里交付给丙。丙在当晚回家途中,1000元被人所抢,抢劫案未侦破。甲回城后将此事告知乙,为此引起纠纷。乙起诉到法院,法院对乙的哪些请求不予支持?

  A.请求甲赔偿损失1000元

  B.请求丙赔偿损失1000元

  C.请求甲、丙各赔偿损失500元

  D.请求甲、丙对1000元损失负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再代理问题本题中,甲的转代理已经成立,且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丙为乙的代理人,且无过错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三、不定项选择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人民币,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根据材料回答10-15题:

  1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陈某委托三木公司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A.有权代理行为

  B.无权代理行为

  C.表见代理行为

  D.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问涉及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范围问题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实务中,对表见代理的认定为:1相对人持有被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合同书;2相对人持有被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相对人持有能够证明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特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当然,如果被代理人能够证明上述文件是伪造的、被盗的或丢失的,则不能成立表见代理本题中,陈某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表明作为相对人的三木公司有理由相信陈某是三石公司的代理人,故该代理成立表见代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1.陈某以三石公司的名义与三木公司签订的是什么合同?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问涉及买卖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问题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存在第三人的问题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受托人一般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人的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的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问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表明该合同为行纪合同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2.陈某以三石公司的名义与三木公司签订的合同于何时生效?

  A.4月1日

  B.4月15日

  C.4月17日

  D.4月18日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问涉及合同的生效时间问题对于本问的理解,可能存在两种情况:1以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对于以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的,以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双方签字时间有先后的,以最后签字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本题中,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并签字盖章,表明陈某签字在前,三木公司签字在后,三木公司签字的时间即为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合同的生效时间本时间应为4月4日2承诺生效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本题中,对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视为要约行为,三木公司4月4日签字,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的时间为承诺生效的时间,故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本问的出题人可能是按照第二种情况理解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3.根据陈某、三石公司、三木公司、九龙公司之间在本案中存在的法律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陈某委托三木公司销售设备的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只有在陈某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情况下.该行为方为有效

  B.三木公司在完成销售行为后,由于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其报酬,享有依交易习惯确定的报酬请求权

  C.三木公司对其与九龙公司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九龙公司对该批设备的质量问题既可以向三木公司主张,也可以向三石公司主张其请求权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依据上述分析,由于陈某委托三木公司销售设备的处分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该行为不属于效力未定的行为,而属于有效行为故本题A选项错误同理,依据上述分析,三木公司与三石公司的合同为行纪合同.因此,三木公司依据行纪合同如未约定报酬,可享有依交易习惯确定的报酬请求权同时,三木公司对九龙公司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故B、C选项是正确的九龙公司对该批设备的质量的瑕疵请求权只能向三木公司主张,不能向三石公司主张,故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14.对三木公司以50万元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给

  九龙公司的行为,下述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该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B.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是效力待定的行为

  C.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应当得到委托人同意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正如以上分析,三木公司与三石公司之间的合同为行纪合同,依《合同法》第418条第1款的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D.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又未经委托人同意,因而只有在三木公司补偿其差额的情况下,该买卖才对三石公司发生效力15.该批设备闲置在九龙公司的库房中被意外烧毁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A.陈某

  B.三石公司

  C.三木公司

  D.九龙公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依上述分析,三木公司和三石公司的合同为行纪合同,而行纪合同是由存在必然关联的委托合同和买卖合同组成的,即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为委托关系,受托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为买卖关系,委托关系是为买卖关系服务的依《合同法》第142、147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本题中,货物已经交付给九龙公司,且存放在九龙公司的库房中,只不过该批货物的使用说明等资料未交付,故该批货物的风险责任应由九龙公司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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