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百分网手机站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与解析

时间:2020-08-13 12:45:47 试题 我要投稿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与解析

  1.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B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抗辩权的行使。

  【答案解析】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1000吨,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3月31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

  B.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合同

  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后履行抗辩权

  D.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 D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抗辩权的行使。

  【答案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3.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后得知下列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但丙公司未按期交货;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丁公司分期付款,在付清全部货款之前甲公司保留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现丁公司已有两笔到期货款尚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其中符合规定的是( )。

  A.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

  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交货

  C.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

  D.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货款

  【正确答案】 D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保全措施。

  【答案解析】 (1)债务人甲对次债务人丙享有的债权(交货)不属于“金钱给付”,债权人乙不能行使代位权;(2)债务人甲对次债务人丁享有的债权(支付货款)属于“金钱给付”,债权人乙可以行使代位权。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有( )。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正确答案】 BCD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抗辩权的行使。

  【答案解析】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乙可以解除合同;(2)债权人甲转让权利的,债务人乙对让与人甲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丙主张。

  2.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乙先向甲发货,甲后付款。乙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表明甲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得知该情况后,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可以提出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甲

  B.可以要求甲提供适当担保

  C.乙可以直接通知甲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合同后,若甲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乙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ABD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抗辩权的行使。

  【答案解析】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1)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恢复了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经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 ABC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保全措施。

  【答案解析】 (1)选项A: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2)选项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3)选项C: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4.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BC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保全措施。

  【答案解析】 (1)选项AB: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非代位权);(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选项D: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D.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正确答案】 BD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保全措施。

  【答案解析】 (1)选项A: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而非撤销权);(2)选项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不论第三人善意、恶意均可撤销;(3)选项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不能撤销;(4)选项D: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法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与解析】相关文章: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及解析09-30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习题09-24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10-05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练习题10-06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习题10-06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同步习题09-23

2016质量工程师中级基础与理论练习题10-05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解析09-28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前练习题201710-04

2017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10-04